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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业会员有关问题解答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合科合格证书或已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经事务所推荐可以申请注册会计师。
二、申请注册要填写省注协统一印制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申请表》后面规定的有关资料。强调事项:申请人要如实填写进所时间等工作简历;市注协受理申报时要核准身份证、全科证、个人会员证以及调进事务所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确保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三、办理恢复执业。恢复执业人员是指离开事务所前已经领取有效注册会计师证书,超过一年又返回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离开事务所时未上缴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不予办理恢复执业;没有领取2000年新证书的不是办理恢复执业,回到事务所后应重新申请注册。
四、申请恢复执业,同样要填写《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人提供批准注册文件及其他证件复印件,尤其人事关系方面的证明。
五、省注协每年4月份和10月份受理申请注册的材料,市注协可自行规定受理时间,但是报送省注协时间不得超过4月30日和10月引日。报送时填写申报人员汇总表,不要分散报送,以免漏办。
六、关于在所工作时间问题。在所工作时间可从进所开始计算到省注协受理月份,在其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兼职时间不能算作事务所从业时间。
七、关于人事关系证明问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及事务所聘用合同复印件。在职人员必须提供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服务公司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调入事务所的有效证明。与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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