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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国家法规
工信部税总:质量管理培训费可税前扣除
国家法规 加入时间:2011-07-31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
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
》(工信部联科[2011]337号)文件。
文件规定,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的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政策,对列入的普及性员工质量管理培训
费用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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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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