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跨期费用审计
费用的发生期同成本的计算期,有时并不一致。根据成本的受益原则,对跨期费用应但在受益期间进行分配。跨期费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预先支付或领用,在以后分期摊入成本,称为“待摊费用”;另一种则正相反,先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待以后一次支付,称为“预提费用”。
按企业会计准则指南规定在“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停工期内的费用和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待摊费用:如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刊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在“预提费用”科目中核算的内容包括: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贷款利息等以及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其它预提费用。
对跨期费用的审计要点是:
1、审查跨期费用项目设置是否合理。不论待摊费用或预提费用,具体项目或内容都必须符合一条原则,即费用的发生期与支付期不同。不能违背这一原则,随意设置预提或待摊费用科目。与预提或待摊费用相接近的一些特殊的项目,如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或“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应作为预提或待摊费用。
2、审查跨期费用是否按受益期限摊销或预提。之所以有跨期费用的存在,取决于成本收益的原则。因而跨期费用必须合理地分配于各个受益期间(当年在一年以内),而不能认为地调节成本。
3、审查跨期费用是否均衡地分配于个受益期间。跨期费用的分配,不仅要要分配到各受益期间,而且每个区间内分配的费用应当均衡。不能随意调节分摊或计入某期费用的数额。但应指出,所谓均衡分摊或计提,系指每一具体费用项目,而非整个跨期费用总额。
4、审查跨期费用是否分配到了因分配的费用项目或账户之中。在待摊费用中,费用分配的去向可能有“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预提费用的计提可能涉及的科目有“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在摊销或提取跨期费用时,必须使用正确的对方科目,即分摊或计提到应承担该费用的项目上,不能“张冠李戴”,转嫁费用负担。
三十、制造费用审计
制造费用是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及附加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费等。制造费用审计的要点是:
1、审查制造费用所包括的具体费用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和正确。制造费用包括哪些具体费用项目,直接关系到制造费用计算的口径。必须遵循成本的受益原则,即只能是的确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而不能将一些不属于制造费用的项目列入其中。
2、审查制造费用的发生额是否真实、正确。制造费用是若干子项目构成,从账务处理上,有些是直接计入,有些是由其他账户分摊计入,不论哪种计入方式,都要审查其相互的对应关系,核查计入或转入费用数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3、审查制造费用的分配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和正确。制造费用是过渡性的费用归集和分配科目。不仅应审核其归集的数额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和正确,对分配出去的数额亦应如此。一要看分配费用的对应账户(如生产成本——基本生产、生产成本——辅助生产等)是否正确;二要看分配费用标准的选择是否恰当;三要看分配的费用数额是否正确;四要看分配的方法是否与上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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