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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抓住机遇完善政策加快发展
      • 网上培训  加入时间:2011-07-25  
      • 抓住机遇完善政策加快发展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待查

          本文副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胡少先学习国办56号文件随想
          国办56号文件第一次提出了“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它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作用和地位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同时明确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方向,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创造了历史性的机遇。
          希望切实解决市场准入门槛过低问题
          国办56号文件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行业发展,形成大型、中型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格局”。这样的提法是比较科学、合理的,为我国大型、中型和小型等三种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指南,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性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是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规律和发展现状的。我们也希望在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同时,主管部门要切实解决会计审计市场准入门槛过低的问题,避免市场竞争过度。
          国办56号文件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同时,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这样的信息无疑是令人鼓舞的,这将大大拓展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同时也将使注册会计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职能真正落到实处。但现实中我们也看到,意见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可能 会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必须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但部分省市的政府行政部门从去年年初开始,以应对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方针为由,擅自免除了部分企业必须在年检时提交审计报告的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我们在此呼吁,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务必要得到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像这样已经有法律规定却被一纸行政文件废除的做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损害无疑是巨大的。
          呼吁取消相关审计招投标制度
          要科学合理地研究市场选择事务所机制。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国有大型企业的审计实行招投标制度和事务所轮换制度的做法,可能事与愿违。对事务所实行招投标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其实施可能不一定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事务所的审计鉴证服务与一般的商品不同,采用如同其他商品一样的招投标形式,尽管有关部门的支出减少了,但是鉴证服务的最低价不一定能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而最高价却往往意味着较优质的服务,尤其是在当前会计中介良莠不齐、会计服务市场竞争混乱的情况下,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不仅不能节约资金,反而很有可能因为执业质量不达标、没有专业胜任能力而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采用招投标制度无法避免暗箱操作的可能,这样一来,有着良好初衷的制度一不小心就成为滋生腐败的新温床。所以企业审计盲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在此我们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取消相关审计招投标制度。
          国办56号文件指出,“要积极探索适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在现行《注册会计师法》的法律框架下,目前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只有有限责任和合伙两种形式,而我国多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基本采用了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在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下,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至多只能有50名股东,这无疑会对大型事务所的进一步做大做强造成法律障碍。现实情况是,很多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了隐名股东、一人为多人代持、外部采用有限责任制、内部采用合伙制等多种合理不合法的方式,简言之,这种“内部治理两张皮”的状况无疑是不利于事务所的长期稳健发展的。在此,我们呼吁加快《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进程,以改革者的勇气、发展的眼光,尽快推出如特殊普通合伙制等适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
          要在税收政策上给事务所以支持
          国办56号文件指出,“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优秀人才引进与合理流动、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外事外汇、税收政策、规范执业收费、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也是重大利好。我们在此也再次建议,一方面,随着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情形越来越多,跨境执业日益频繁,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简化审计相关人员的出境审批手续;另一方面,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人合组织,人力成本在事务所成本中占比最大,以前多数税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有力地扶持和推动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8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要求“加强中介机构税收管理,对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税收,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为使国办56号文件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在此呼吁对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沿用核定征收的所得税征收办法,在税收政策上给事务所以支持。
          国办56号文件指出,“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等行为”。这为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控制和加强风险管理无疑设置了一道良好的防火墙。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对于分所遍布全国各地的大型事务所而言,一所一章多少会给事务所出具报告带来不便的影响。我们在此建议能否考虑按照事务所内部授权机制,允许推行电子印章制度。
          根据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会计公司的相关经验,股东和员工之间人力资本杠杆系数一般在1:15-1:20之间。据统计,我国排名前1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本杠杆系数高的高达1:80,少则1:24,平均也有1:8,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现有合伙人树立开放和包容的情怀,畅通员工晋升合伙人的渠道,明确规定晋升合伙人的资历学历、执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身体要求等条件,要让优秀的年轻注册会计师看到成就、看到未来、看到归属。这是保证事务所基业长青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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