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注协〔2011〕64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会协[2011]35号)转发给你们,请查看附件并组织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1年7月1日前发送到省注协。 电子邮箱:gdicpa@gmail.com。 附件:《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