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省财政厅《广东省推荐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积极做好推荐
报名工作,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其先进事迹材料连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示证明
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市注协。
附件:
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工作方案.doc(下载网址:http://www.gdczt.gov.cn/adminfo/am/201105/t20110525_28529.htm)
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