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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2015年海关稽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 本站公告  加入时间:2015-05-06  
      •  

        珠海市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海关总署和拱北海关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自愿申请和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的基础上,经拱北海关稽查引入中介机构工作小组综合测评,从珠海市符合基本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定了2015年海关稽查引入中介机构名单,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三)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广东分所

        (五)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六)珠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七)珠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珠海华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限及有关要求

            (一)公示期限: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

            (二)单位和个人如认为公示对象在基本条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信函、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向拱北海关稽查处反映和举报。

            (三)反映或举报问题要具体、清楚、实事求是,以便及时调查、核实。凡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要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名。

            (四)拱北海关稽查处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电话,并指定稽查处稽查管理科王芳为受理群众反映的专职人员。电话:8161147。

         

         

        拱北海关稽查处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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