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励和调动行业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积极性,增强行业党建工作活力,推动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以行业党建工作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我省行业开展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主要考虑行业党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和个人。省注协党委将表彰8家先进行业党组织、18家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其中推荐深圳地区3家、其他地区7家至中注协党委表彰)和150名优秀个人(其中深圳地区61人、其他地区89人,并上报中注协党委备案)。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
评选范围是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全省评选8家。
(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配合行业“标杆党组织”培育工作及全省行业党建交流推荐会的开展,原则上从2016年全省行业“标杆党组织”培育点的会计师事务所中表彰,各市行业党组织不另行推荐。
(三)先进个人。
评选类型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三类。合计表彰150人,其中深圳地区表彰61人,由深圳市行业党委自行评选表彰;其他地区的表彰名额如下: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中共正式党员,评选59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或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评选20名。
3.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评选范围是支持党建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非中共党员合伙人(股东),评选10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
1.自身建设好。按期换届,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健全团结,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组织书记领导有力;根据实际需要设有相应工作机构,配有必要工作人员;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成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且执行较好。
2.强化基层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动态全覆盖,动态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双理顺,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不断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置。
3.开展活动好。组织开展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取得实效。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
4.发挥作用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按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在推进发展上取得实效。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方式;在破解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上形成好做法,取得好经验。
5.落实责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本组织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同志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三会一课”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富有生气,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等,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勇于承担急艰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认真学习研究党建理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履职尽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
3.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思路新、方法好,积极研究和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建设队伍,取得较好成绩,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五)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酝酿推荐评选对象。
1.先进行业党组织评选对象,由各市行业党组织参照基本条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2.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对象,由各市行业党组织按不超过名额上限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材料要求。
1.先进行业党组织。评选对象要填写《2016年度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表》(附件2),并附2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2.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评选由省注协党委统筹进行。《2016年度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申报表》(附件3)的填列及有关事迹材料的撰写工作另行通知。
3.优秀个人
(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由优秀个人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不同类型向市注协推荐。各市注协负责收集申报材料,分标准类型择优向省注协推荐评选对象。
(2)评选对象要填写相应的《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附件4)、《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5)、《2016年度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申请表》(附件6),并附8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4.各市注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填好汇总表(附件7)并连同有关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以书面(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注协党群工作部。
(三)确定表彰名单。
省注协党委对申报评选对象的申报材料和事迹进行审核,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经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各类型拟表彰名单。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推荐和评选表彰办法。
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同行以及客户的意见。各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党建、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联系人:林壮镇
联系电话:(020)83063584,8306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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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地区推荐的表彰类型名额上限
附件:2. 2016年度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表
附件:3. 2016年度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申报表
附件:4. 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附件:5. 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6. 2016年度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申请表
附件:7. 评选表彰推荐汇总表
中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