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
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指
示精神,提升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会员工作效能。2019
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欢迎回家”的会员服务主题,
开展本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入会我省的非执业会员参加本年度年
检。2019 年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深圳地区的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是否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有否受刑事处罚;
(四)有否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
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五)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一)《2019 年度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
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1)
(二)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四、检查方式及相关流程
(一)本次年检实行现场年检与在线年检同时进行,会员
可自行选择年检方式。
现场年检,沿用以前年度工作方式,以属地管理原则,
会员就近携年检所需材料到所在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年检
(具体地点见附件 3)。
在线年检,登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以会员
身份在线填报相关年检信息,确认年检通过。预计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8 月份,具体以省注协发文通知为准。
(二)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所属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
作,并在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相关确认操作,确保省注册会计
师协会公共服务平台中非执业会员数据库的真实可靠。本年度
结束后填写 2019 年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汇总表(附表 2),报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复核。
(三)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年检材料进行核
查,确认市注协年检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年检时间,从发文即日起,到 12 月 31 日止;
(二)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19 年
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年度非执业会员
暂不缴纳会费。
(三)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
检的,可以向本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暂缓年检: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联系人:王建华;联系电话:020-8306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