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自签约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认真履行公约,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规范执业。
根据《珠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评价细则》相关规定,经事务所自评、第三届三次诚信自律委员会考评及第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后,现将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自律公约履约的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4日,公示期间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反馈市注协。
联系人:蒋少铃、吴琼
联系电话:2529357 2529360
附件请点击以下文件查阅。
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1:附件: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自律公约履约考评结果(2021年度)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