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生产成本审计
生产成本包括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的各项费用,如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在这个总帐户下,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明细帐户进行核算。审计亦应对总的“生产成本”和明细帐户分别进行。
对生产成本(包括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审计的要点是:
1、审查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和成本计算方法的应用是否恰当。因生产组织、工艺过程、产品特征等不同,应具体确定的产品品种、产品批量或生产步骤等为成本计算对象,并应选择与此相应的成本计算方法。
2、审查成本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费用的归集是否体现了成本分配的收益原则。成本总额是由各个具体项目的数额加总来的。因此,对成本的审计,要看成本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不能过简,也不能太繁,要适合生产特点、费用构成等具体情况。同时,还要看各个项目的费用是如何归集的,就原材料、跨期费用、制造费用等来说也就是如何分配到“生产成本”中来的。对此,无论在时间上、数额上,都应审查其是否符合收益原则,不能随意摊提和分配费用。计入各成本项目的应是当期应该负担的费用。
3、审查成本的转出是否合规、真实和正确。在生产成本中,尤其是辅助生产成本,不少是为管理、销售等提供劳务或产品中发生的,因而其费用不能只归集或分配到基本生产的产品上,而要相应地分配计入“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应审查这种分配或转出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正确性。
4、审查成本的分配是否合规、真实和正确。这里的分配主要是指在不同产品之间、在产品和完工产品之间的分配。必须采取合理的标准,在不同产品、在产品和完工产品之间分配应负担的费用,不能人为调节,任意转嫁。
5、审查期末在产品、完工转出产品的数量是否真实、正确。在不同产品之间、在产品与产成品之间费用分配,其主要依据就是在产品、完工产品的数量。为了账实相符,确保费用分配的正确、真实,应审查核实在产品、完工产品的数量。特别是在产品较多、生产线较长、分期投料,因而加工程度悬殊的情况下,首先要审查在产品数量计算的方法是否恰当,然后再审查费用的分配是否真实。正确。不能以在产品作为调节产成品成本的“蓄水池”。
三十二、损益审计
损益是个综合的概念,它包括盈利和亏损的可能性。从盈利的角度讲,损益表现为利润;相反则表现为亏损。
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从算式可以看出,利润涉及的因素很多,因而损益审计也应从不同侧面进行。
对损益审计,是整个审计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因而审计时应注意:
1、要对与损益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审。与损益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诸如销售制度、销售结算制度、产成品发出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制度、营业外收支管理制度等等,对损益的形成至关重要。审计时应首先评审这些制度,借以找出薄弱环节,明确审计重点,确定进一步审计的方案。
2、要审查与损益关系重大的主要项目或内容。损益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且是一定时期的积累。对诸种因素统统彻底审计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审计时应根据对损益额影响的大小或某一事项、某一时期的某个方面的重要线索,开展重点审计。
3、要同实物等相核对,要采取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损益的形成,一方面是收入,另一方面是有支出。收入是否可靠,支出是否真实,只查阅凭证、帐簿和报表有时难以发现问题,还必须与实物相核对(如产品是否发出),或者采取发函给客户询证的方式进行审核。
4、要特别强调损益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正确性。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就是损益。损益不仅同企业关系极大,而且影响着同国家、个人的关系。损益的形成及其分配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和正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核查,以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及同国家、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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